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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注册、与老板失去联系、维权困难……如何
您在网购时是否有过以下不好的经历:当您高兴地在网上下单时,却买到了假货。您想向商家投诉维权,却发现该商家已经消失,根本无法联系上。这时候,你可能就遇到了“幽灵网店”。所谓“幽灵网店”是无良商家在开设网店时故意留下虚假地址和电话号码。无法联系到投诉维权的消费者,即使执法人员前来追踪也无法找到实际经营者。商店认为可以依靠“无为之道”公然售卖假货,逃避监管。不仅是普通消费者,就连一些知名品牌也深受“幽灵网店”的困扰。 “幽灵网店”靠自己的“隐形法”,假冒知名品牌商标,不做实事实际上是通过公共地址进行操作的。消费者很容易被愚弄。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查处的网店售假案件中,一半以上涉及“幽灵网店”。这种现象屡禁不止,成为网络管理执法的一大难点。为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电子商务平台协助查处商标侵权案件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已于昨天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他们该如何解决?监管是“幽灵网店”的问题吗?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研究中心主任斯亚波表示,新规定旨在直接解决“幽灵网店”等执法难题,针对性解决商标侵权问题。电子商务领域。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研究中心主任 斯亚波:电子商务交易的虚拟性、跨地域性,导致了众所周知的“幽灵网店”问题,给知识产权执法带来了很大困难。该规定不仅是解决当前电子商务领域商标侵权“痛点”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促进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战略举措。新规定的主要思路是将电商平台深度纳入商标侵权管理体系,推动电商平台基本责任落实,构建知识产权执法多维度、共治格局。因此,新规《意见》明确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协助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的具体步骤,重点关注四项内容。 1.对现有证据证明存在商标侵权行为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通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并告知平台经营者依法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2.有关网店经营者地址信息虚假且无法联系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通知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经营者必须标明涉案店铺及商品信息的主导地位,并告知涉案网店经营者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明确了电商平台“不良标志”的义务相当于给问题店铺颁发“黄牌”,直接向消费者披露其风险状况,告诫消费者谨慎交易。 3.对涉及多地区的相关违法案件,规定管辖调查要求和当地市场管理部门协助。这将有利于化解跨区域电子商务侵权案件引发的管辖冲突,提高执法资源的使用效率,提高办案效率。案件侦查速度。 4、强调电商平台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总体而言,《电子商务平台协助查处商标侵权案件的规定(征求意见稿)》是基于当前明确的执法困境而制定的。通过一系列的操作系统设计和完善责任分配,创新建立“可识别标志”制度,建立部门间、平台间响应渠道、部门间、部门间执法协作机制。着力解决平台责任不清、违法者隐蔽难查、阻碍执法效率等问题。主编:赵秋云 发言时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 上一篇:“销售额破亿”、“库存秒空”……这些直播间 下一篇: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