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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执法相关的三项强制性新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赵文军)记者28日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获悉,三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今年11月一一实施。据介绍,今年以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局)先后修订发布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第1部分:通用规定》、《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和《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第9部分:交通事故管理区域》三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订后的三项国家标准适用于人行道、城市道路等其他允许汽车通行的场所(如广场、公共停车场)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主要改进三个方面:一是扩大了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应用范围。从“机动车”到“车辆”,非机动车纳入标准范围,统一网约车、充电站等图形,方便人们日常出行。二是更新道路交通标志的分类、形状、颜色、文字、尺寸、设置和使用,更加注重路权与交通规则的协调。左侧车道线改为黄色,停车标线和专用车道线改为白色,进一步明确交通规则,降低逆向交通风险。在路口、变道路段等专用左(右)车道处增加设置车道标志线,提醒驾驶员是否需要变道,为驾驶员提供更清晰明确的指示。三是首次提出了交通事故管理区域交通标志的总体规定和设置要求。交通事故管理区域划分划分预警区和警戒区,明确交通事故管理标志颜色、尺寸、设置等要求,可以防止二次事故,保证道路交通秩序。这三项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将为科学合理设置交通标志标线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效率将发挥重要作用。主编:李源山发言请遵守《新闻评论服务协议》。